民俗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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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更到第三章结束。

民俗的概念

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

民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又称民间风俗。在我国,“民俗”一词很早就已出现,《礼记·缁衣》:“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和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 名词解释真题)

历史上民俗的狭义理解

  1. 文化遗留物说。
  2. 精神文化说。
  3. 民间文学说。
  4. 传统文化说。

民俗的广义理解

  1. 物质民俗。
  2. 社会民俗。
  3. 精神民俗。
  4. 语言民俗。

民俗作为术语

民俗作为专门学科用语,是英文Folklore的意译,由英国学者汤姆斯(William Thomas)1846年创用。以撒克逊语的folk(民众、民间)和lore(知识、学问)合成一个新词。既指民间风俗现象,又指专门研究这门现象的学问。


民俗学的性质

民俗学是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的一门科学。它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历史和当代的民俗事象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描述、分析和论证,探求它的本质结构、特点和社会功能,揭示其发生、发展、传承、演变、消亡的规律,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民俗学是一门帮助人们认识历史和文化、改造现实社会生活的人文科学。
民俗学具有交叉学科的性质。由于民俗学研究的对象范围极广,因此,它与许多其他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
民间文艺学与民俗学 民间文艺是民俗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历史上,许多国家的民俗学,都兴起于对民间文艺的搜集和研究。从历史来看,民间文艺学属于民俗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但民间文艺又具有文学艺术的特性,也是文艺研究的对象之一。民间文艺现象是民俗现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尽管民间文艺学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从民俗学体系来看,民间文艺学是其中的分支学科之一。
历史学与民俗学 从广义来说,人类一切社会生活与文化创造都是历史,民俗当然也是历史的一个部分。但狭义的历史,指的是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已经成为过去的生活和事件,而民俗具有非书面传承和现实性的特点,因此历史学与民俗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任务都有很大不同。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研究历史的人必须了解民俗,因为民俗是历史的一部分;研究民俗的人,也需要参考历史文献,并了解与各种民俗有关的历史背景和史学理论。
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 文化人类学研究人类所创造和享用的一切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民俗是人民大众的生活文化,自然也是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之一。在有的国家,民俗学被看做是文化人类学的分支学科。但是文化人类学关注人类一切文化现象,侧重于从整体上对人类文化的起源、成长、变迁以及文化的类型、结构、机能进行研究,这与民俗学只注重研究民间文化传承,是不尽相同的。
社会学与民俗学 社会学以社会生活为对象,民俗只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学和民俗学侧重点不同,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本身的结构与社会过程,诸如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社会变迁、社会问题等等,强调对于社会现状的关切;民俗学则主要关注中、下层民众的社会生活,只对具有传承性的、反复出现的的生活模式及相关的精神现象进行探究。换句话说,社会学的视角侧重于对现实社会的诸多问题进行解剖,民俗学的视角则是着重对传承性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和阐释。
民族学与民俗学 民族学和民俗学两者都以民族文化为研究主体;民族学研究离不开各民族的民俗现象,民俗学研究也需要民族学理论和方法的辅助。但是,它们在许多方面还有明显的差异,例如,民族学家比较重视整个民族文化的起源、发展以及民族的迁徙、融合、分化等问题,民俗学家所关注的则是各种社会群体中的民俗事象的本质、功能、结构特点以及历史发展规律等等。

民俗学的内容

民俗学的内容,包括对民俗事象的理论探索与阐释、对民俗史和民俗学史的研究与叙述、对民俗学方法论以及对民俗资料的收集保存等方面的理论与技术的探讨。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六大部分。

  1. 民俗学原理——对民俗事象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性质、结构、功能等方面的理论探索,包括对其综合或单项问题的研究。
  2. 民俗史——对民俗事象的历史探究与描述,包括通史、断代史、综合性的或单项性的民俗事象发展史。
  3. 民俗志——对全国或者某一民族、某一地区的民俗事象进行综合或单项的科学记述的作品。
  4. 民俗学史——关于民俗问题的思想史、理论史,也包括搜集、记录、整理和运用它们的历史。
  5. 民俗学方法论——关于民俗事象整体的观察研究和具体的调查整理的技术与方法两个方面的理论。
  6. 资料学——关于民俗事象资料的获取、整理、保存和运用等活动的探索与论述。
    上述六大部分各有不同的对象与任务,但它们是一个相互联系、不断发展的有机整体。

民俗的基本特征

民俗特征论,是民俗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对民俗特征的把握,一般来说,取决于对民俗产生、发展、演变、传承规律及其结构、功能和性质的认识。不同的研究者,由于对民间传承民俗事象的观察、体验不同,立场和观点不同,对民俗特征的归纳也不尽相同。
民俗特征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民俗,既有共性又个性。要全面地指出一般民俗的所有特征是十分困难的。我们在这里说的民俗特征,是指各类民俗共有的特征。

民俗的集体性

民俗的集体性,是指民俗在产生流传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基本特征,也是民俗的本质特征。人的根本属性是他的社会性,民俗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人类的群体活动。当人类社会产生时,相应的各类民俗文化就孕育产生了。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部落和村镇出现,民族形成,人类社会出现了种种人群集合体,民俗文化便由这一群体不断创造、完善、传承和保护下来,形成人类社会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和人文景观。由此可见,民俗是一种群体智慧的结晶。
民俗的集体性源远流长。在远古时代,民俗的集体性就是它的全民性。原始自然崇拜、图腾崇拜是全民共同参与创造和传承的。这种传统通过某种变异,一直延续至今。今天民间传承的许多民俗事象,我们都无法找到它原来的倡导者和创造者,它完全靠一代又一代集体的心理、语言和行为传承下来,服饰、饮食、居住、家庭、村落、岁时节日和人生仪礼民俗以及丰富多彩的精神民俗,莫不如此。
民俗的集体性并不排除个人因素,有些民俗事象的倡导者也许是个人,但这种个人应被理解为集体的一员,只是他隐姓埋名变为无名氏。退一步讲,即便是个人的创造,也必须得到集体的响应和施行,否则就不能成为普遍传承的民间习俗。总之,民俗文化不是个人行为,而是集体的心态、语言和行为模式。个人行为不构成民俗,民俗的形成、发展永远是集体参与的结果。
集体性也是民俗在流传上的显著特征。民俗一旦形成,就会成为集体的行为习惯,并在广泛的时空范围内流动。这种流动不是机械的复制,而是在自然流动和传承过程中,不断加入新的因素。我们经常看到,民俗在流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上,都经过集体的不断补充、加工、充实和完善。比如汉民族的春节习俗,主要体现了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原始农业对自然气候有着很大的依赖性,当时人们还只是通过物候观察划分年月。草青一次为一年,谷熟一次为一年。所以《说文》释年曰:“谷熟也。”那时年只是计时单位。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人们懂得了通过观察天象确定方位和时间,并依此指导农业生产。直至西周时期,才产生了较明确的历法,准确地确定一年的岁首,并有了一年一度的庆祝丰收的活动。不过这时的年节,只标志新旧交替,并没有固定日期。中国后世的年节,大约形成于汉代。汉武帝颁布《太初历》,以夏历正月为岁首(正月初一),年节习俗才一直延续至今。当年节确定后,民间信仰习俗渐渐浸染到年节习俗中,庆祝丰收于祭祀神灵、祭祀祖先相结合,驱邪逐疫等巫术活动也成了年节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具有喜庆气氛的娱乐活动也加入进来,使春节变成名副其实的民间文化节日。丰富多彩的春节民俗活动的形成是集体智慧的创造,是在春节习俗传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没有后世的补充创新,就不会有今天这样完备与丰富的春节节日习俗。
集体性体现了民俗文化的整体意识,也决定了民俗的价值取向,这是民俗文化的生命力所在。

民俗的传承性和扩布性

民俗的传承性,是指民俗文化在时间上传衍的连续性,即历时的纵向延续性;同时也是指民俗文化的一种传递方式。民俗的扩布性,则指民俗文化在空间伸展上的蔓延性,也是指民俗文化的横向传播过程。民俗的传承性和扩布性,使民俗文化的传承成为一种时空文化连续体。

扩布性,也称传播性,它是指民俗文化在空间上的伸展。纵向的传承和横向的扩布相结合,使民俗文化占有广大的时间和空间,形成多元民俗文化的互相撞击与吸收、融和与发展。民俗文化是一种心态、语言和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不是死板的、静止的,而是流动的和扩布的。扩布、散布与传播,在民俗学研究中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扩布也是一种文化传播,但它与传承中的传递方式有所不同。传承是自上而下,从古至今;扩布则是前后左右的空间流动。

民俗的稳定性和变异性

民俗文化是民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传承并享用的文化事象。比起民族文化中的上层文化来,民俗文化同样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征,特别是在社会不甚发达的时代。但是,这种文化在扩布演进过程中,也会出现变形(乃至变质)及消亡的情况。
民俗的稳定性,是指民俗一旦产生,就会伴随着人们的生产以及生活方式长期相对地固定下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也就是说,只要社会稳定,人们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不发生剧烈变革,民俗文化的稳定性就会越强。
民俗文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稳定中随时包含着可变因素,这就是变异性。变异性也是民俗文化的显著特征,它是指民俗传承和扩布过程中引起的自发和渐进的变化。民俗文化的变异,除了自发渐进的变化外,有时还表现出一种渐进的和阶段性的状态,这就是它的变革性。

民俗的类型性

民俗的类型性或模式性,是指民俗文化的表现形式是一种民众共同遵守的标准。这种标准既是一种定型化的思维习惯,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
所谓民俗类型,是指某些民俗在内容或形式上的大同小异。造成这种情形的根本原因,在于时代、生活、心理及传统背景的不同。
讲民俗文化的类型性并不否认民俗的变异性,相反,类型性正是在变异中形成的。类型性在结构上的表现是同中有异或大同小异。类型性简化了民众识别与传习民俗文化的难度,提高了民俗传递中的信息量和在时空蔓延中的关联程度。变异不仅从属于类型民俗文化,而且起了适应性和调整民俗文化生态的作用。

民俗的规范性和服务性

民俗文化就其实质而言,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创造的语言和行为模式,或者说它是民众共同创造和遵守的行为规则。这种模式和规则对于客观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很大的适应性。它具有观照民众集体心理和生存需要的特点。民俗文化中的种种行为模式,是在民众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因此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最常见的是民俗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不成文法或习惯法,它对民众的思想和生活产生强大的约束力量,迫使人们在一定的道德和习惯规范中行事,以得到心理和环境的协调和平衡。
民俗规范永远是民众心理与价值观念整合的结果。
民俗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而这种创造又处处体现着它的服务型功能。
首先,民俗文化的创造是服务于社会的。
其次,民俗文化服务于生产和生活实践。
最后,民俗文化协调民众心理,满足民众的审美需要,

民俗学的任务、作用

民俗学的任务,是帮助我们认识民族历史与文化传统,解释和改造现实生活
民俗学有着别的学科不能替代的认识作用。在社会生活中应用最广泛的民俗文化,例如吃穿住行、婚丧嫁娶、节日娱乐、交际馈赠等等,都是人民在漫长的历史中慢慢创造、传承和积累起来的。一个民族的历史,既包括少数统治者或英雄人物的历史,也包括广大民众的生活史和文化史。要全面了解人类文化的创造传播过程,要追溯自己的历史传统与民族精神,只有在对一个民族的上、中、下三层文化都有了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才能全面把握人类社会与民族文化的发展规律。
学习民俗学可以加深我们对现实生活的认识。民俗是当代生活中活着的、发挥着特定功能的一种社会现象,每个人都在特定的民俗文化背景下出生、成长,并在这种民俗环境中进行着自己的工作与创造。如果我们不对这种在民众生活中发生着巨大影响的文化现象进行研究,我们就对自己的基本国情缺乏全面的了解。
民俗学作为一门既研究民族文化传统、又注重考察人民现实生活的学问,有着多种实用价值
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祖国历史文化的认识,提高国民文化素质,激励广大人民爱祖国、爱民族、爱乡土的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与向心力,振奋民族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奋发图强,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其次,它可以指导和辅助我们建设现实社会生活,既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民俗传统,又吸收其他民族的良好习俗;既淘汰本民族中不适应新时代的旧民俗,又抵制那些不适应我国国情的外来风俗;自觉的运用民俗活动的内在规律,为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服务。
研究民俗还有其他种种实用价值,例如,开展民俗旅游活动,开发民间工艺、烹饪、服饰、医药、民间文学等方面的产品,等等。
总之,民俗学不是古董,也不是少数人心血来潮的个人爱好,它是一门“现在的”学问。民俗学应为了解和发展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产生,也必须为这种目的服务。可以预期,民俗学在学术研究与社会应用两方面,都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俗的社会功能

民俗作为人类社会及为其服务的文化这样一个有机系统里的组成部分,它的功能,指它在社会生活与文化系统中的位置,它与其它社会文化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它所发挥的客观效用。
主要有四种社会功能:

  • 教化功能:民俗的教化功能,指民俗在人类个体的社会化文化过程中所起的教育和模塑作用。
  • 规范功能:民俗的规范功能,指民俗对社会群体中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所具有的约束作用。
  • 维系功能:民俗的维系功能,指民俗统一群体的行为与思想,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群体内所有成员保持向心力与凝聚力。
  • 调节功能:民俗的调节功能,是指通过民俗活动中的娱乐、宣泄、补偿等方式,使人类的社会生活和心理本能得到调剂的作用。

中国民俗的起源与发展

中国民俗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应中华民族的社会生活需要而产生,在中国独特的自然与文化环境中积淀。它的发生、发展、演变过程,可以大略划分为三个阶段:史前、古代和近现代。

  • 史前民俗:指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以前这段时期的民俗。
    史前时期没有强加在氏族成员头上的国家政权,在氏族生活中,一切按传统习俗办事,因此,民俗是原始社会生活的唯一规范,这是史前民俗的显著特点。
  • 古代民俗:指从夏王朝建立到鸦片战争之前这段期间的民俗。它可以大略分为两个阶段,汉末以前为一阶段,这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期,也是中国古代民俗系统的形成期。汉代以后为一阶段,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民俗的发展与繁荣期。
    综观中国古代民俗,与史前民俗相比,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民族融合的规模远较史前时期更为扩大,由此引起民俗的不断交流与同化的规模也更为扩大;二是古代民俗无论如何变化,始终保持着以汉族民俗为主体的基本体系,反应了民俗活动顽强的传承性;三是由于这时期有了相对于“民间”而言的国家组织,统治阶级本身也发展出了一套与“俗”相对应的“礼”,即官方礼仪,两者之间常常相互影响,相互转化,其间的关系错综复杂。
  • 近现代民俗:指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民俗。

物质生产民俗

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文化的主体。人类依赖物质生产得以生存,物质生产依靠人类的劳动得以实现。
物质生产民俗是一个国家、民俗的特定地区、社会群体中的民众,在一定生态环境中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物质文化事象,它包括:农业民俗,狩猎、游牧和渔业民俗,工匠民俗,商业和交通民俗等,它贯穿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全过程。
我国的物质生产民俗包含的地域广阔,内容丰富,历史悠久。它具有东方农业文化特色。在我国物质生产民俗中,农业生产民俗居于中心地位。
物质生产民俗主要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 地域性。人民大众进行物质生产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依附于不同生态环境的自然条件。
  2. 季节性。人与自然斗争,受自然现象的规律制约,形成随天体运转】气象变化而变化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3. 功能性。物质生产民俗首先(或主要)是为了满足物质生活的需求。脱离这个需求的物质生产民俗是不存在的。它具有直接的功能作用。
  4. 科学性。物质生产民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生产时间过程中,对生产对象及其规律的长期观察、感受和思考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

农业民俗

农业民俗是伴随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生活而产生的文化现象。它具有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特点。它是农民在长期的观察和生产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文化产物。它既是生产经验的总结,又是指导生产的手段,具有明显的传承性。

狩猎、游牧和渔业民俗

狩猎、游牧业生产的时序、节令条件是产生同类民俗的自然因素。

工匠民俗

商业和交通民俗

各类商业及其民俗特点

  1. 集市
    这是最古老最原始的交换方式。我国定时、定点的集市贸易,大约兴起于殷商时代,正如《易·系辞下》所言:“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定时、定点的集市,北方叫集,江南叫市,两广叫墟,云南叫街子,川黔叫场。
  2. 行商
    这是一种流动性的交易方式,可以说是集市贸易的补充和发展。行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金雄厚,长途跋涉,进行大宗交易的商队,如历史上往来于大西北丝绸之路的骆驼商队、云贵高原的马帮商队等;另一类则是小本经营,挑担背筐,上山下乡,走街串巷的货郎小贩。
  3. 坐商
    凡有固定的摊位和店铺,并有规定的营业实践和专营商品的,均称坐商,以大城镇的商业街最为集中。

交通运输及其民俗特点

随着商品流通、贸易往来、人际交流的越来越频繁,远古时代那种靠步行去远方,以及用手提、肩扛、头顶作为负重和运输手段的原始交通和运输方式,已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于是,交通运输设施的兴建于运输工具的制造便应运而生,并在其长期传承中,形成了不同的运输行业和他们的生产习俗。

我国传统的交通设施及运输工具

道路:修路,大西北的丝绸之路,大西南的西蜀栈道,各种桥梁。
陆上交通工具:人力推拉的小型车辆,人抬轿子和畜拉轿车、黄包车,马帮、驼队等。
水上交通工具:船,筏,溜索等。
民俗特点:因经济不断的发展和日趋繁荣,我国传统交通运输行业的分工也越来越细,陆上的各种车把式、脚夫(包括马帮与驼队)、轿夫,水上的船家、筏子客,各重要交通站口、码头的店家、脚行与牙行(代运商)等,在业务方面都有各自的活动领域和技艺传承,并形成了各自的操作规范、旅途规矩、行话、信仰、禁忌等一系列行业习俗。

饮食民俗

民以食为天,饮食在人们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不仅能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而且也因其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从而形成丰富多彩的饮食文化。饮食民俗,正是这个饮食文化的形象化表现。

  • 日常食俗
  • 节日食俗
  • 祭祀食俗
  • 待客食俗
  • 特殊食俗

服饰民俗

服饰的产生和发展

民间服饰主要包括下述四类:
衣着、各种附加的装饰物、对人体自身的装饰、具有装饰作用的生产工具护身武器和日常用品。
产生和发展四个阶段:

  1. 最初阶段。以遮身蔽体,防寒御暑为主要目的。这时期服饰的特点是:服饰的性别差异、年龄差异还未形成,地区之间的差异也很小,差异性主要因自然条件的不同而形成。
  2. 第二阶段。服饰功用除遮身蔽体外,还以适应生产需要为主要目的,并因生产条件的不同而产生明显差异。
  3. 第三阶段。服饰成为社会角色和等级身份的标志。这是社会分工复杂化,等级身份严格化之后的产物。
  4. 第四阶段。服饰除具有上述功能外,还反映出某些社会观念、政治观念方面的变化。

服饰构成要素的变化与服饰承载观念的变化

服饰承载观念的变化与服饰构成要素的变化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它的基本趋向是:在人类社会早期,服饰的变化主要来自构成要素的变化。如以麻、棉取代树叶,以铜铁饰物取代简单的披风,以服饰上的花纹图案取代人体自身上的图案。而在人类跨入文明时代之后,服饰的变化主要来自观念的变化。

服饰承载观念

我国各民族服饰所体现的社会观念,大致有下述几个方面:

  1. 崇宗敬祖,强调礼仪伦常。eg.诞生礼、成年礼、婚礼、丧礼。丧服分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2. 求吉心理

  3. 表现民族自我意识

  4. 成为某种政治观念的载体

此外服饰还包含着各种不同的审美观念。在历史上,某些重大的历史性变革,也常常会引起服饰的相应变化。
服饰中所包含的各种观念往往交叉组合,多项延伸。因为服饰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所以,人们不难发现,许多民族居住的房屋十分简陋,但他们穿着的服饰却十分讲究。

服饰构成要素

五个构成要素:质、形、饰、色、画。质是服装原料的性质,形是服装的样式,色是服装的色彩,饰是佩戴的饰物,画是服饰的花纹图案(包括人体自身上的图画、即文面文身)。

服饰变化的特殊轨迹

每个民族的服饰,都随着历史发展和文化变迁而不断产生变化。但服饰的变化与其它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不一样,它有发展演化的独特轨迹,即当各民族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日趋丰富复杂的时候,服饰的演变却走着相反的道路,愈来愈变得简便、大方。
服饰的变化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一是在历史发展历程中,因生活条件和社会观念的改变而影响到服饰的改变。两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但总的趋势是因文化交流而形成的服饰变化,蕴含于因历史发展而形成的服饰变化之中。

居住建筑民俗

原始初民的居住方式

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利用天然空间。
原始巢居穴居最基本的特点是利用天然的空间,经过适当加工,作为避风雨、避群害的栖息之所。
第二阶段:人造居住空间。
主要有五种,半穴居、井干式、石室、干栏式、竹木结构的草屋。
居住方式的选择,与自然条件有直接关系。北方气候干燥寒冷,故多建造土木结构或木石结构的房子,居住空间主要在地面。南方气候炎热,潮湿多雨,故南方民族多采用干栏式建筑,房屋悬空构建在木柱之上,楼下关牲畜,楼上住人。